昨日,记者从区住建局获悉,海门全区202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已启动,57户农村低收入户名单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已公示。
据悉,今年7月,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根据《意见》,全区对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经鉴定或评定确属C级、D级(或无房)的,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农户自行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区住建局结合实际逐户开展房屋安全鉴定(评定),将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在建设方式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可采用统建方式。在资金投入上,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在改造方式上,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
据介绍,根据《意见》确定的4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并结合4月30日大风天气房屋受损情况,目前全区确定了57户农村低收入户并启动危房改造工作。这57户涉及全区10个镇、街道和新区,1户为无房户,其余均为C级房屋或D级房屋,改造工作计划年内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