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23个、南通市第37个、海门区第31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案例教训,进一步规范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6月20日上午,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在南通汽运集团海门分公司开展行政合规指导及安全宣贯活动。
会上,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汤飞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组织学习了《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道路安全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宣讲了《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评判标准》和《海门区2024年安全生产风险及动态管控措施清单》,结合8个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阐述了交通事故对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对每起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监管缺失及风险启示进行了深入剖析,要求企业要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车辆驾驶人员敲响了安全警钟。
汤飞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求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培训教育。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这一契机,强化日常宣传教育,加大驾驶人员的防御性驾驶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二是企业要抓实抓细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密切关注驾驶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超速驾驶、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等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三是企业要加快落实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设施设备,盯紧城市公交安装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建设,智能监控系统、一键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务必要达到国家安全标准。四是防台防汛形势严峻复杂,汛期雨量大、气候状况差,企业要加大防汛隐患排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确保有效应对汛期各类突发事件,推进汛期城市交通运行安全。
安全生产工作是交通工作的生命线,维护道路运输安全稳定责任重大。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将持续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在做好行政合规指导的基础上,与企业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