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城管局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采购互联网租赁共享电助动自行车系统项目招标公告。根据采购招标公告,共享电助动自行车将实行免押金租用,每20分钟收费不高于两元,今年10月海门市民就可以骑共享电助动自行车出行了。
据悉,引进共享电助动自行车项目,是区政府首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之一。该项目由区城管局组织实施,计划在城区内投放3000辆互联网租赁共享电助动自行车,设置固定智能停车设施及精准电子围栏站点不低于300个。投放范围为海门城区(东至瓯江路、西至浒通河、南至长江边、北至沪陕高速)。后期随着城市建成区扩大再扩大投放范围。
区城管局采购招标公告显示,落户海门的共享电助动自行车将通过使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车服务;收费标准每20分钟不高于两元;站点采用太阳能供电或环保电池供电;电助动自行车为自行车样式,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轮胎免充气、免维护,永无瘪胎之忧;每车均配备无绳电子锁安全头盔;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禁止未满16周岁的儿童使用;24小时自助借还车;24小时后台监控;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