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不可逾越的生命线,为切实守牢药品安全底线,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悦来分局在辖区内药品经营单位开展药品专项检查,严格查处危害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近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悦来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药品经营单位开展药品专项检查时,随机抽查了药品经营单位在售药品的进货票据以及购进验收记录,确保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完善。同时,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储存是否规范,阴凉柜、温湿度计等温控设备的运转是否正常,并向药品经营单位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药品经营单位要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落实主体责任。
在检查过程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悦来分局执法人员在一药品经营单位的经营场所,发现安徽省君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40501、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6日的平贝母1包(重量250g),已经研磨好的平贝母粉1瓶,经称重为50g,高速粉碎机1台,该药品经营单位的负责人现场确认其通过高速粉碎机对平贝母进行研磨,将研磨好的平贝母粉冒充川贝母粉进行销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之情形,违反了该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目前已被立案调查。
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悦来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监管,强化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