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三周年。2月29日,海门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干警前往城区某大型商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项普法活动(见右图)。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向群众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出台的背景、目的,并通过“十年禁渔”、长江流域水产养殖等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话题和案例为切口,让大家深入了解长江生态环境的现状,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主体意识。
随后,检察干警现场发放了宣传手册及“保护母亲河”主题环保布袋,宣讲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以及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相关职能,呼吁大家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保护长江母亲河、共享绿色健康生活的道路上携手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