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公开发布《关于命名北京市通州区等53个县(市、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的通知》。海门区光荣上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验收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3〕359号)、《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交运发〔2022〕24号),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验收工作。经县级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部级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交通运输部决定,命名北京市通州区等53个县(市、区)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希望此次命名的县(市、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客运服务、货运与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完善示范创建管理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成果,不断探索总结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示范县创建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本地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交通运输部
2024年2月9日
近年来,海门区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要求,扎实夯实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提升农村客货运及物流发展水平,积极探索实践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海门模式,有效服务人民群众出行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