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节后海洋渔业复工复产的安全工作,2024年2月21日上午,东灶渔业村召开了海洋渔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推进会,会议旨在分析当前海洋渔业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海洋渔业的高质量发展。参加此次会议有船东、船长、渔业服务组织管理人员、船管员共71人。
会议中蔡鑫书记首先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的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节后复工复产阶段是历年渔业安全生产关键期、事故易发期。存在渔船船员调动频繁的不适应性,设备、设施停运急待维护等引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当前极端天气应对过程中出现新问题等,如何确保渔业生产的长效安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会议明确了海洋渔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要求。一是船东船长要切实履行好的主体责任,组织船员岗前培训,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二是针对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设备运行等进行自查自纠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闭环,做到“不安全、不出海”。三是要规范捕捞和航行行为,不超载、不跨航区航行、加强值班瞭望,做到“编组作业、结伴航行、保持通信畅通”,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四是要高度重视气象预警信息的应对和召回指令执行,防止应对极端天气过程中出现险情事件的发生。五是要提倡“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生产月主题意识,完善和更新各船的应变部署表和船员应变部署卡,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高渔船自救互救能力。
会议还明确对鳗苗作业渔船的安全监管措施:一是主船必须留有值班人员,保持与各方通信畅通。二是在鳗苗辅助船筏作业必须穿着救生衣,保持与主船的通讯畅通。三是在使用船筏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筏设施的可靠使用。四是要做到人与证、与进出港申报一致,不带无证人员出海。
为保证这些要求落到实处,会议要求渔业服务组织以“精心服务、精细管理、精准治理”的方式,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能,对照渔船出海“十个必须”和渔港渔船消防“十条”的要求,督促和协助船长履行好主体责任,按风险分级管理等级加强对重点渔船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渔船复工复产的每一个环节都安全。
海洋渔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推进会的召开,不仅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