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基金稳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关于海门区贯彻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海人社发〔2023〕47号),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我区通过数据比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免申即享”,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及时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截至2023年12月,我区共计发放两批补助,370家企业获得一次性扩岗补助13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