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帮助困难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23〕68号),近日,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海民发〔2024〕9号海财社〔2024〕8号)发放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节日补助金和慰问金,节日补助资金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节日补助发放标准为600元/人,其中省级补助标准为200元/人,区财政补助标准为400元/人。
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帮助困难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23〕68号),近日,区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文(海民发〔2024〕9号海财社〔2024〕8号)发放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节日补助金和慰问金,节日补助资金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节日补助发放标准为600元/人,其中省级补助标准为200元/人,区财政补助标准为4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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