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区发改委获悉,2020年度工业企业设备投入(含2017~2019年工业企业设备投入剩余部分)、关键技术攻关及推广、企业技术中心财政扶持项目开始申报。
我区每年组织工业企业财政扶持项目申报,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技术创新,促进全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2020年,全区共拨付2019年工业企业新增设备投入财政扶持资金8216.88万元,共扶助121个项目。
据介绍,此次申报工业企业设备投入财政扶持项目的企业,项目购置的生产设备发票的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一年内新增设备投资额超200万元的企业(项目),设备投资额2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分别按设备投资额的6%、8%、10%给予补助(其中“3+3”新兴产业项目均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融资租赁设备按当年实际付款额认定。设备投资额均按不含税计算,并均需列入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账内。购买的设备须在申报企业海门区境内所属的生产车间内使用,不包括运输、安装、调试、软件等费用及与生产无关的设备。本次设备投入财政扶持资金,采取分段式兑现,即在生产设备投入正常运转,经审核认定后兑现奖励30%,在企业(项目)新增应税销售达到生产设备投入额的两倍以上时,由企业申报、经审核认定后再兑现奖励70%。
申报2017年、2018年、2019年工业企业设备投入财政扶持剩余部分的企业,须已获得2017年、2018年、2019年工业企业设备投入财政扶持资金项目认定,且扶持资金未获全额拨付。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投产达效的企业,一次性拨付全部剩余资金;未达投产达效要求的,剩余部分不予拨付。
我区企业形成销售的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部件,按其当年销售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我区企业采购本地企业生产并经上级部门认定的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部件,按当年采购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认定国家、省、南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
区发改委提醒,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积极申报,申报材料须于4月20日前报送至发改委技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