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通过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正式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自出生起,每个人都受宪法保护
呱呱坠地,人权受宪法保护
走进校门,接受教育是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长大成年,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宪法保护
参加工作,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受宪法保护
登记结婚,婚姻自由受宪法保护
光荣退休,国家依法执行退休制度.......
一声宪法,宪法一生。为弘扬宪法精神,构建法治乡村,余东司法所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要求,组织司法干警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等活动,带领宪法走进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汇聚磅礴力量。
“宪”入机关,把握着重点。余东镇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宪法知识,把握宪法要义,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宪法专题讲座,推进宪法学习走深、走实。
“宪”入企业,找准切入点。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找准法治领域的痛点、难点、堵点,能有效提升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优化的感知度。利用“宪法宣传周”,余东司法所走访企业,开展宪法调研问卷,宣传宪法知识,了解企业经营法律难题,帮助企业用法护行。
“宪”入村庄,抓好落脚点。司法干警走进村庄,为村民带来一场宪法普及讲座。“其实宪法离我们并不要遥远,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直陪伴着我们,保护着我们。”活动结束,现场工作人员发放宪法、民法典手册等,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切切实实将宪法“普”到实处。
“宪”入学校,明确支撑点。司法干警来到余东小学,带领小学生朗读宪法条文,宣读宪法小标语,讲解宪法的概念、性质,在小朋友小小的心灵里种下“宪法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