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周岁的陈水菊是一名重度残疾人员,从去年7月起,她每月能领取到208.8元居保养老金,生活多了份保障,这得益于区人社局实施的全民参保计划。去年,陈水菊年满60周岁,区人社局为她全额代缴了2010年至2020年的居民养老保险费,使其享受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我区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从2018年起,为符合参加本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低保人员、重残人员三类困难群体,全额逐年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并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政府补贴。在困难人员60周岁当年,对其应缴未缴的由财政一次性补缴,让他们能够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去年,我区共为6964人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共计77.68万元,持续巩固了城乡居保扶贫成果,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