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决策部署,近日,南通市海门区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试点实施方案》,决定在城市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等18个行政执法领域以及4个镇(街道)开展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试点工作,旨在通过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更好地指导和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海门区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试点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协调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争议,区委依治办负责牵头协调推进,区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
试点工作共分三个阶段推进。试点单位调研企业需求,结合产业特点和监管实际,面向具有代表性的行业领域和市场主体类型,围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积极探索,边总结、边提升、边推广,将行之有效的举措、经验及时总结提炼,转化为企业欢迎、符合实际、具有实效的行政合规指导制度机制,力争2024年下半年实现全区全覆盖。
试点包括12项具体工作任务:在事前环节,通过优化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落实涉企普法责任制、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等方式,推动行政执法主动服务、靠前指导,帮助企业熟悉相关法律政策、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避免发生违法行为;在事中环节,通过深化实施免罚轻罚柔性执法、规范落实行政裁量制度、助力企业开展合规整改等方式,推动依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提高行政执法的温度和精度;在事后环节,通过加强涉案企业后续跟踪服务、科学实施差异化监管、完善涉企信用管理机制等方式,引导企业强化法律意识,推动企业规范守法经营,防止再次发生违法行为;在保障方面,通过健全联动运行机制、创新合规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开展合规体系建设,凝聚合规指导合力,推动行政合规指导工作体系化、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
下步,海门区将梳理出台本级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加大力度宣传好《清单》、适用好《清单》,将行政合规指导融入执法全过程,持续落实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理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指导工作,同时将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试点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监测评价范围,列为法治建设督察重点内容,确保试点工作达到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