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监管工作,规范其采购行为,近期,海门区医疗保障局对全区6家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了阳光采购专项督查。
督查中,海门区医疗保障局坚持“台账调阅+信息比对”相结合,围绕国家和省市阳光招采要求,调阅医疗机构工作台账,同时,邀请第三方信息专业人员协助,现场调取院内his系统数据与招采平台采购数据进行比对,筛选出影响网采率指标的关键因素。
坚持“督查落实+政策宣讲”相结合,一方面,围绕网采率、集采完成情况、红黄价格预警药品采购情况等阳光采购核心指标,深入现场库房核实。另一方面,向医疗机构宣传了省、市关于药品(医用耗材)专项预算编制工作、药品(医用耗材)招采专项评价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进一步厘清了医疗机构思想认识。
坚持“约谈整改+长效管理”相结合,针对各医疗机构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区医保局分管副局长许晓虎现场约谈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他们切实找准原因和症结所在,增强落实阳光采购政策的自觉性和执行力,规范全区医疗机构阳光采购秩序、深入推进国家医药集采政策落地落实落细;同时,区医保局将建立健全网上采购数据与实际入库产品比对监测机制,不断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应采尽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