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审计局持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在审计项目计划、项目质量、结果运用上下功夫,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领导干部规范履职。
一是科学制定项目计划。优化审计计划管理,结合审计对象单位历年接受巡察及专项检查等情况,与区组织部协调沟通,科学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优先安排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产富集”单位的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做到“五年一轮审,单位全覆盖”。同时将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同级审、区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合起来,统筹组织实施。近三年共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0个,其中统筹实施项目9个。
二是切实提高项目质量。规范审计内容,做到统一实施方案、统一处理原则、统一质量检查。审计过程中围绕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岗位特点和决策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审计调查、约谈、走访、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延伸追溯等方式,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三年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共上报结果报告40份,专题报告1份,移送案件线索8条,提出审计建议145条。
三是合力强化结果运用。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编办和国资委等单位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结果运用情况交流、会商研判等机制,形成结果运用的整体合力。组织部门每年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将其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纪委监委加大问题线索的后续核查力度,把审计监督和纪检、巡查监督结合,对存在屡审屡犯、问题突出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