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全国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为契机,系统谋划,创新实践,丰富内涵,走出了一条以党建“基座工程”为引领,以“四治融合”为路径的乡村治理之路,为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区”提供了动力支撑。
一、突出党建引领,为乡村治理筑垒强基
将党建引领融入乡村治理各个领域,大力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进全面振兴“基座工程”,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的强大动能。
一是构建“五位一体”组织架构。深入开展支部规范强基、先锋领航强干、双融双引强效、重心下沉强责“四强行动” ,形成了村建总支(党委) 、网格建支部、片区设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建“365党建服务点” 、党员联农户的“五位一体”乡村治理架构。“宅上党小组”四五六工作法入选全国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
二是创新实施“四民工作法”。全面推行畅通民情、代理民事、恳谈民议、帮扶民困“四民工作法”,打破基层党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时间、空间和地域限制,在困难集中的地方“肩并肩”,在情况复杂的地方“心连心”,凝聚起乡村共建共治共享的强大合力。
三是建立要素完善的“民情地图”。依托网格党支部、“宅上党小组”等阵地,全面推行基层农村党员“民情走访”机制,建立涵盖组织体系、村情民情、路长河长、重点人员、帮扶联系等元素的“民情地图”,不断拓宽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推动从群众找干部向干部等群众转变,努力实现“每名农民都有农村党员联系、每个问题都有农村党员解决”。截至目前,海门已建立238个农村党组织,打造1069个网格党支部。2022年,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动开展修建农村公路、疏浚沟河、完成管网维修、路灯安装等民生实事工程178项。2023年已有100多项开工建设。
二、强化人才支撑,为乡村治理赋能提智
通过建立“党员干部+社会力量+广大群众”的治理机制,有效推动人才下乡、乡贤返乡、资本兴乡、资源活乡,持续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在乡村汇聚、在乡村成长、在乡村发展,领着群众干、带着群众富,切实成为乡村治理的人才支撑。
一是打造专职队伍。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全覆盖管理,将“五级十八档”职级体系拓展到全体村干部,扎实开展青蓝结对、挂职锻炼、书记论坛,293名村书记全覆盖轮训,委培“定制村干”56名,18名优秀村书记进入事业编。全面建立“一长三员”(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网格指导员)网格服务队伍,全区470名专职网格员纳入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
二是实施乡贤带动。探索建立乡贤协会、乡贤咨事会、乡贤理事会等组织,充分利用乡贤资金、技术、人脉等多种资源,引进现代农业项目、发展乡村产业、盘活村集体经济,发挥农村创业致富“引路人”作用。海门每个区镇(街道)均建立了乡贤联谊会,覆盖北上广深和南京、南通地区等。2023年,海门区举办首届“情签东洲故里 筑梦星辰大海”发展大会,通过搭建乡贤合作交流平台,为海门共谋发展群策群力。
三是深化群众议事。不断创新村民自治路径和模式,村民自治“1234”工作法全国推广。建立村民基层治理参与度评价体系,实行积分管理,将移风易俗、人居环境、疫情防控等纳入其中,积分结果与享受公共服务挂钩,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主体意识。通过搭建“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推行农村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党群议事半月谈”、农村事务“五个必议”制度、设立“村庄清洁日”等,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
三、深化四治融合,为乡村治理聚势谋远
一是数字管理提升智治效能。高标准建成区镇两级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实现一个平台管全域、一张清单管职责、一支队伍管服务。自主研发“明镜”数据处理、疫情防控巡查服务、“海企通”交通运输智能监管等3大平台,在严格疫情防控同时助力复工复产。
二是阵地建设提升法治效能。每个网格配备不少于2名“法律明白人”。把法治元素融入沿江景观带建设,形成沿江法治文化阵地集群。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和法治文艺团体基层巡演活动,不断传递法治“正能量”。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42个,村居调委会、法律顾问、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
三是文明教化提升德治效能。组建“8+N”志愿服务总队。依托280余支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以山歌小戏、小巷党课、小院课堂等形式开展宣讲活动1800余场次,进一步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幸福N次方”家庭教育普及项目获评2021年度江苏省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指导各村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持续推动移风易俗。
四是增进民生福祉提升自治效能。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乡村治理的落脚点和归宿。进一步打造六大特色产业链,成立了五大产业联盟,农产品加工产值超百亿。持续加大农业招商和项目建设力度,近三年实施重点农业项目94个,总投资200亿元。拥有特色农业园区20个、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8家。制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村级收入超百万元的村实现全覆盖。全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190.1元。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1+8”工程,建成省级生态宜居美丽示范镇1个、示范村11个。
下阶段,海门农业农村部门将进一步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建设“农业强区”为目标,在海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全国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建设,深入开展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进全面振兴“基座工程”,持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奠定坚实基础。(合作经济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