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总体部署,近日,海门区普法办印发了《全区第三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根据方案安排,将于5月8日在东洲公园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启动仪式及集中宣传活动,同时将重点开展六项主题活动。
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村居”活动
结合“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加强对村居“两委”干部、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队伍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书屋、便民服务窗口、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阵地载体。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围绕土地流转、农机租赁、农产品销售等法律问题,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开展民法典宣传培训,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基层一线,针对妇女、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等不同群体,在多层次、全方位摸清社情民意的基础上,开展线上线下“菜单式”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民法典宣传实效。
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活动
依托“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润校园·典亮生活”主题活动,采取法治第二课堂、主题班会、自由辩论、模拟法庭等参与式互动式方法,大力宣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民法典内容,宣传见义勇为免责、防范“校园贷”等民法典常识,增强青少年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基本法治理念。用生动的事例和鲜活的语言,图文并茂呈现民事典型案例,帮助青少年更好地学习了解民法典知识。
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活动
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通过在线授课、线下培训、现场咨询等形式,宣传民法典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推进企业合规建设。
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机关”活动
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民法典知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章和其他重要党内法规,强化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作用发挥,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履职。
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万屏”活动
“民法典宣传月”期间,依托双微载体以及公交、客运枢纽、火车站、码头、商超等户外电子显示屏、楼宇LED屏等宣传矩阵,制作、展播与民法典相关的法治节目、法治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内容,对民法典知识进行线上图文解读,形成多部门联动、全员参与、万屏绽放的宣传格局。
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开展“法韵东洲”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大力推动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建设的导向、引领和支撑作用,鼓励组织创作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法治文化精品。依托融媒体中心、公众号、各类新媒体组织开展优秀法治文化作品“云展示”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民法典,把群众爱看、想看、愿看的民法典知识送到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