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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推出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2023版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点击数:

4月10日,海门区公布2023版行政执法机关涉企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全面服务海门打造“一示范四城市”创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

新版清单涉及18个行政执法部门461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不予行政处罚事项310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137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4项。

新版清单相较去年进行了“瘦身”,各行政执法部门将清单进一步细化优化,对部分不符合海门实际的事项进行了清理,对涉及职能划转的部分事项及时进行了调整。

新版清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严格执行市级清单的基础上,全面引入新《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无过不罚”等规定,引导执法人员推进柔性执法,强化行政指导,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新版清单进一步完善了不予行政处罚、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明确了自由裁量处罚幅度的标准。针对涉及市场主体切身利益的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进一步细化实施条件,要求行政执法机关在符合相应情形的条件下,尽量不用或慎用行政强制措施,避免市场主体因被实施强制措施蒙受重大损失。

据统计,2022年,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5402件,免除行政处罚金额983.35万元;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案件685件,从轻减轻行政处罚金额2494.64万元;柔性执法覆盖1680个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显著增强。

新版清单的公布,为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一把更加精确的裁量尺。依托这把尺子,执法人员可以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合适的裁量选择,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性、精准性、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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