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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甜”米酒?常乐1家小作坊被查处!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点击数:

米酒口味香甜醇美,酒精含量低,因此深受人们的喜爱。近日,区市监局委托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某小作坊生产的甜米酒(其他发酵酒)进行抽样检验,甜米酒(其他发酵酒)的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其甜度比蔗糖甜300-500倍,在生物体内不被分解,由肾排出体外,糖精钠对人体有害无益,如果大量服用的话还会出现中毒的现象。

经过区市监局常乐分局核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甜米酒(其他发酵酒)系当事人生产,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以书面形式申请复检。常乐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案件线索,调取查看了当事人的营业执照、《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及当事人生产的甜米酒(其他发酵酒)的相关材料,并对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核实了当事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事实,其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八)项的规定,依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常乐分局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食品生产过程中的问题,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

食品添加剂问题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原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添加剂侵害着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治理不仅需要行政执法部门的努力,也需要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擦亮眼睛,认真查看食品中的添加剂是否合法,对于购买到的不安全食品应当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与执法部门一道形成对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捍卫餐桌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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