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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无遗“测” 无“尾”不至——海门加强养殖尾水监测,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点击数:

“10号棚盐度小于1”,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潘逸凡将水样分装后,熟练地做好现场记录。3月9日,海门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与监测人员,赴海门港新区某水产养殖合作社,对养殖水体、尾水池、回沟、周边河道开展执法检查和水质监测。

“农村美不美,关键就看水”。水产养殖池塘不仅是农村水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尾水排放也会对下游河道水质产生较大影响。尾水中有机物及氮磷含量较高,且短期排放量大,会对河流水质造成较大的冲击。江苏2021年发布的《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中,就对养殖业绿色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并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对单个养殖主体50亩以上、连片100亩以上的现有池塘,强制执行养殖尾水达标排放规定。因此,实施尾水生态化改造,是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实现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为切实做好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整治长效管理,促进我区南美白对虾产业生态、健康、有序发展。海门生态环境局、海门区攻坚办、农业农村局多次实地督导,推进实施辖区池塘养殖尾水改造。要求责任主体推进“三池两坝”建设,完善改造方案,细化主体净化池中沉淀池、曝气池和生态池布局,科学布设进排水管道,加快建设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改造,确保养殖尾水做到循环利用与达标排放。2020年以来,海门生态环境局开展(或参与)南美白对虾养殖专项检查74厂次,监测水样199个,实现监管与监测全覆盖,为海门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提供坚实保障。

接下来,海门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多部门,形成整治合力,加大督查力度,持续推进养殖尾水改造,保障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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