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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现场履职评议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2日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客观考核评价海门区国家机关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提升“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质效,12月9日,海门区召开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现场履职评议。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副组长沈小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各区镇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区普法办副主任王锋同志主持。

今年是海门区连续第3年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此次现场履职评议活动以区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广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作为被评议对象,由6家被评议单位通过PPT方式展示本单位“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的成果和经验,并接受评议团现场评议。根据结果综合评定,5家单位评议等级均为优秀,1家单位评议等级为良好。

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副组长、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志雄同志对2022年度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了部署。

最后,沈小明同志强调:各区镇各部门要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服务海门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和工作载体,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刻领悟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就是要让法治成为群众自觉认同和信仰,成为全社会普遍的行为方式与习惯,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确保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基础。通过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市场主体的市场经济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保护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营造法律至上的法治环境的作用。通过加强普法工作,不断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确保国家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活动,真正构建起高效运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确保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要抓住重点,进一步明确普法工作方向。要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要将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理念,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带头熟悉法律、掌握法律,带头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要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做到法治教育计划、师资、教材、课时“四个落实”,进一步促进学校普法教育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增强青少年学生主动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要加强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借助“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治文艺下乡”“法律明白人”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活动,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增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理念,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在身边”,自觉做到与法同行。三是要强化保障,确保普法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普法工作有序实施。要认真总结普法宣传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创新宣传理念、载体、形式和手段,善于运用大众化、对象化、精准化的宣传方式提高针对性,运用个性化、多元化的宣传方式增强吸引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落实普法责任,种好本部门的普法“责任田”。

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是对各部门普法责任落实情况的全面检验。通过推动全区各部门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执法、司法、服务、管理各环节全过程。下一步,海门区委依治办、区普法办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全面落实履职评议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普法机制,创新普法形式,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助推法治海门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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