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老百姓关注的重点,“民以食为天”,为了百姓的健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乐分局立足监管职能,对常乐辖区的部分食品主体进行抽检。
2022年10月11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某超市销售的生姜进行抽样,经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噻虫胺、噻虫嗪是什么呢?噻虫嗪和噻虫胺都是新烟碱类杀虫剂,防虫范围也大致相同,主要用来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蚜虫、粉虱、飞虱、木虱等)。另外二者均具有触杀、胃毒、内吸等多种杀虫机理。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经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乐分局初步核查,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生姜系当事人经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以书面形式申请复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乐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案件线索,调取查看了当事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及当事人经营的生姜的相关材料,并对经营者进行了询问调查,核实了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事实,该超市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立案调查。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乐分局已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最后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食品安全,由你我共同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