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南通市海门区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促进温情救助制度改革落实到位。
2022年上半年,海门区审计局在全区民政救助资金审计中发现,因区民政部门没有制定临时生活救助补贴发放标准,导致存在临时救助资金发放不规范、标准不统一问题。对此,审计建议区民政局“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细化临时救助实施标准,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结合全区实际情况,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通过充分调研论证,出台了上述办法,对临时救助对象类型、临时救助程序、临时救助发放标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要求,提高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绩效,合理安排预算资金,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对资金拨付程序严格审核,全程跟踪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办法强调,建立健全临时救助长效管理制度,细化临时救助对象补贴发放标准,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发放,确保资金真实使用,保证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