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交通陋习,提高安全出行意识,努力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推动我区文明城市长效管理提质增效。
“您好,我们是海门公安交警,今天因为什么原因不戴头盔呢?”“距离不远,就没戴。”“安全头盔事关出行安全,不能当是任务,更加不能当负担,你的行为属于驾驶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我们将依法对你进行相关处罚。”昨日上午,记者在城区解放路看到,交警大队城区中队一组警力正在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逆向行驶、无牌无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和现场教育。
同一时间,城区海兴路上,另一组警力针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进行执法。“师傅您好,请将车辆熄火,我们发现您在前方人行横道处有不礼让行人的行为,路上监控已经实时抓拍取证。”“不好意思,交警同志,今天有急事,开得快就没让行人先过。”随后,执勤民警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该司机进行教育处罚。“机动车在行经斑马线时要提前减速观察,如果有行人或者下车推行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正在通过或者准备通过斑马线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承担停车让行的义务。”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东苏闽说。
据了解,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海门公安交警还通过社区公开课、公安微警务等线上线下渠道,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普及,以实际案例告知广大市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着力提升市民群体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倡导大家从自身做起,实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车辆停放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进一步塑造海门城市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