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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鳅”一样钻来钻去!撞人负全责,赔4万!

作者:海门日报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2日 点击数:

2026年4月4日,浙江宁波。下午17:09分许,瞿某骑着山地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车流中左右来回穿插,行至柳汀街铁路桥洞附近时,在无变道超车空间的情况下强行超车,结果与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刮碰。

瞿某自己的车摔得腾空而起,电动自行车也被刮得失去平衡,骑车女子被摔得左侧桡骨远端骨折、尺骨茎突骨折。

交警调查认定,瞿某违法超车负全部责任,承担对方全部4万元医疗费。

交警提醒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当走非机动车道,需要转弯时要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同向行驶的车辆时不得妨碍被超车辆行驶。车流量大时应当与其他车辆保持同样速度,减小速度差,可有效降低事故风险,避免频繁穿插、变道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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